关于清退以前年度第九师定点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以及原兵团第九师统一采购中心
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兵财库〔2022〕23号)要求,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清退工作,截至2022年8月31日,尚有很多供应商未办理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名单见附件1)。
为进一步做好主动服务、跟踪服务,尽快完成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请有关单位于2022年10月25日前办理退款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逾期未办理的,将上缴国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原兵团第九师统一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
(一)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开具的收到退款收据(公司向中心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四)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详见附件3);
(五)若单位变更名称或合并、注销等需要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变更的证明文件。
办公地点:新疆兵团第九师绿翔大厦三楼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
二、定点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
(一)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交履约保证金时收到的收据原件(若收据已做账,则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情况;若收据遗失则写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若收据已在之前换收据时被收走,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开具的收到退款收据(公司向采购办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四)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表(详见附件2);
(五)若单位变更名称或合并、注销等需要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变更的文件。
办公地点:新疆兵团第九师绿翔大厦三楼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
三、其他
1.外地供应商可将有关资料邮寄办理退款。(新疆兵团第九师绿翔大厦三楼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
2.咨询电话:0991-6110670(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
附件: 1.兵团公共资源第九分中心(原兵团第九师统采中心)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未办理退还手续的供应商名单
2.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
3.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表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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