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学习制度
为提高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的能力,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促进工作、工作推动学习的工作理念和学习氛围,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有知识、有纪律、有道德的干部队伍。特制定本中心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一)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党中央的决定、决议和指示以及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精神。
(三)中心各项业务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四)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一)自学。自学是本中心各业务科室自主学习的主要方式,各科室负责人应对业务科室人员自主学习负责,原则上坚持结合业务自身工作需要进行充电学习,以满足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挑战。
(二)集中学习。中心原则上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时间。综合业务科负责中心年度、月的集中学习内容的初步核定,具体时间具体学习内容,依据国家、兵团以及中心各项业务工作要求,报中心领导汇同业务科室负责人视情况而定,具体组织安排由综合业务科负责。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和个人工作、思想、学习的实际,不断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中心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三、管理和考核
(一)落实责任。中心综合业务科负责学习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并做好学习情况会议记录。
(二)考勤、请假和补课。对每星期的集中学习、统一组织进行考勤。不能参加的要向中心领导请假,凡集体学习缺课的,事后要及时补课,学习考勤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
(三)检查、交流。学习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勤记录等。检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2016年9月26日
公共资源第九交易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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