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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开标会场管理规定


【信息时间: 2017/5/18 】【我要打印】【关闭】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开标会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简称:交易中心,下同)内部管理,维护公共场所设施完好,营造文明、整洁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开标会议开始前,招标(代理)人应负责清理会场。凡与开标工作无关人员应退出会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二、参加投标的人员要按照招标文件或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证件、资料按时参加开标会议,不得迟到和无证进入,否则不准进入开标会场,对未能参加开标会议所引发的后果由自已负责。

三、开标前与会人员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开标时要保持会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和大声喧哗,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投标人如有疑问,应举手申请并经开标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若对开标情况、结果有质疑,可会后向有关监管部门提出书面质疑、投诉或举报,不得在开标会场借机吵闹、滋事。

四、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及有关现场监管人员、公证人员应全程参加开标活动,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保证开标活动规范顺利进行。

五、开标会议主持人(或代理人)宣布会议结束后,监管人员和投标人方可退场。

六、开标会议主持人要负责维护开标会场纪律,保证开标过程规范进行,并提醒参会人员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禁止在会场内吸烟。

七、开标会议结束后,会议主持人要安排人员清理打扫开标会场,保持会场整洁卫生。

八、凡违反以上规定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权将其清离现场并记入不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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