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评审办法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 1、项目经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信息化类)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或系统分析师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中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或系统分析师的,每有一个人员得1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8分。 4、项目组成员在满足采购需求中项目服务团队(各个职位不得兼任)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8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得名单、简历、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 1、项目经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信息化类)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或系统分析师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中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或系统分析师的,每有一个人员得1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3分。 4、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中具有中级及以上网络工程师证书、安全工程师证书、数据库工程师证书、数据分析师证书、云平台工程师证书。每有一人得1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 5分。 5、项目组成员在满足采购需求中项目服务团队(各个职位不得兼任)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8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得名单、简历、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