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
专家抽取一次性告知
各交易主体:
为加强评标专家抽取工作的管理,规范抽取程序,保证评标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实际,对抽取流程进行一次性告知。
1、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前邀请项目主管部门现场监督专家抽取环节。对于不能到场监督的主管部门需在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邀请函上写明原因。抽取专家时,由系统操作员按招标人(采购人)提供的《专家抽取申请表》指定的专家类别及人数进行抽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招标代理机构提前两天将专家抽取通知单和申请表递交中心,明确抽取专家的类型及人数。(抽取兵团专家库的项目,须在开标前两天抽取,并提供专家抽取方案、专家抽取申请、专家抽取保密承诺书;抽取本地专家项目,须在开标前半天抽取。)
3、抽取兵团本级专家库专家的,招标人需提供一名联系人到场,负责收集确定前来评标专家的姓名、电话、身份证信息,并依照开标时间选择专家前来的交通方式。
4、如当天抽取专家因故不能参加的,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补抽;招标人需向项目主管部门递交专家抽取情况的说明,由主管部门确定缺少专家的补充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一般抽取本师专家库专家,招标人、监督或公证在项目开标前半天内进行专家抽取,若因为项目的特殊情况或招标人要求,需要抽取兵团本级专家库专家的,可按照工程项目专家抽取方式进行。
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保两名人员完成专家抽取过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招标人、项目主管部门或公证共同见证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环节。
6、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交易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专家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标专家。
7、在抽取结束后,业主、主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在专家抽取登记本上签字确认。抽取结果在开标前15分钟,密函打印专家抽取名单,现场核对专家信息。评标专家、业主、监督及招标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
2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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