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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


【信息时间: 2022/8/18 】【我要打印】【关闭】

第一条 为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管理,依法规范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工作,保障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交易活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场地进行交易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退还管理。

    第三条 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管理,统一代收代退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名义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五条 交易中心负责投标保证金的记账、对账和资金管理工作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六条 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执行岗位分离制,确保岗位权责分明,并相互制约和监督

    第七条 投标保证金按交易项目所适用的相关规定,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

    第八条 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中须载明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缴纳方式、缴纳金额、到账截止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下载招标文件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会按每个标段(包)自动生成对应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号,投标单位可银行转账支票、电汇汇票形式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该账号

第十条 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须用单位基本户进行缴纳。如果投标人基本账户被冻结,需提供冻结文书和一般账户的开户信息,报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从投标人的一般账户提交。

    第十一条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专用账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交易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交易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投标人分别报名或者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的,投标人应按项目、标段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当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开标时由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中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第十二条 投标人可以投保电子保函的方式作为投标的资金保证,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1.通过兵团公共资源电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申请办理。

2.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办理。

3.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办理。

第十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程序

1.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工程项目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政府采购项目在中标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项目所适用相关规定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提交《投标单位退款申请表》,至交易中心财务科审核并退款。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工程项目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提交合同和《投标单位退款申请表》,至交易中心财务科审核并退款。

    (二)投标保证金的非正常退还程序

1.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与报名单位不一致的。缴款双方须向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购)提供错缴说明,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提交双方说明和《投标单位退款申请表》,至交易中心业务科审核同意后,财务科审核并退款。

2.招标项目废(流)标的。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交易系统提交该项目的废(流)标公示和《投标单位退款申请表》至交易中心财务科审核并退款。

3.单位名称或账户变更。须由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的变更证明。同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有关证明《投标单位保证金退款申请表》,至交易中心财务科审核,并经中心领导签批同意后,进行线下汇款。

4.开户银行生僻字。须由开户行提供相关生僻字说明,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单位保证金退款申请表》至交易中心财务科审核,并经中心领导签批同意后,进行线下汇款。

5.涉及发生投诉现象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情况做出处理意见后,按照处理结果,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交易中心,经业务科审核同意后,财务科审核并退款。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自动退回各投标单位的付款账户

    2、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五)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和所需材料,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的,后果由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第十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自身原因且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依据有关规定处置。

    第十 投标保证金的保密规定

(一)交易中心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保密工作。

(二)交易中心与托管银行签订《保密协议》,托管银行免费为交易中心提供绝密的投标保证金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在投标截止时当众对招标项目解密后,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交该交易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明细表。

(三)交易中心对相关操作系统维护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严格的职业道德和保密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相关涉及投标保证金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规范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流程,防止投标保证金信息泄漏。

(四)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规定泄漏信息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保证金退款申请表(正常)

2.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异常)

 

附件1

保证金退款申请表(正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 申请人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投标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缴款单位

金额(元)

入账时间

日志号

 

 

 

 

 

 

 

 

 

 

 

 

 

 

 

 

 

 

 

 

 

 

 

 

 

 

 

 

退款总额

 

代理机构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字):

    

交易中心意见

财务审核意见(签字或盖章):

     

出纳审核意见(签字或盖章):

      

 


附件2

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异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 申请人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投标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缴款单位

金额(元)

入账时间

日志号

 

 

 

 

 

 

 

 

 

 

 

 

 

 

 

 

 

 

 

 

 

 

 

 

 

 

 

 

退款总额

 

代理机构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字):

 

交易中心意见

             业务审核意见(签字或盖章):

            

财务审核意见(签字或盖章):

  

 

出纳审核意见(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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