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进场项目交易活动的见证服务管理工作,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秩序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进场交易项目巡标服务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现场巡标内容
1.维护交易现场工作秩序。
2.核查评标专家的到位、履职情况。
3.见证交易程序的合法、合规情况。
4.复核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5.检查开、评标厅相关设备设施使用情况。
6.做好交易现场见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7.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现场咨询和引导服务。
二、巡标人员组成
1.中心组建巡标小组,每个巡标小组由1名组长和若干名组员组成。
2.巡标小组组长要统筹协调交易日全天的巡标工作,负责安排专家引导、场地调整、评标流程重置确认、巡标记录表填写、项目一标一评等管理工作,明确每个巡标人员的职责,组员应服从组长对巡标工作的具体安排。
3.平台维护公司应安排2名技术人员,配合巡标小组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持,保障交易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三、现场巡标要求
(一)开、评标前巡查要求。
1.开、评标前,充分了解当日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2.开标前查询当日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3.巡标人员应提前30分钟检查开、评标厅卫生清洁情况及相关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完好。
4.检查招标代理人员是否按要求准备开、评相关事宜。
(二)开、评标过程中巡标要求。
1.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巡标期间应佩戴中心工作牌。
2.发放评标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牌,检查工作牌的佩戴情况。
3.巡标人员应全程见证交易过程,维持交易现场秩序,做好相应巡标记录。
4.开标工作结束后,领取《评标专家抽取表》,核查评标专家身份信息,引导评标专家进入指定评标厅,将《评标专家抽取表》交于招标代理机构。
5.确保与交易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开、评标现场。
6.发现评标现场人员明示或暗示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产生倾向性意见、干扰评审过程的行为及时予以阻止,确保评标专家客观独立评审。
7.发现交易过程中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中心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三)开评标结束后巡查要求。
1.收集整理交易现场见证资料交于信息技术科(如有)。
2.交易工作结束后,检查相关设施设备是否保持完好。
3.收回评标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牌。
4.关闭所有开、评标室设备电源,锁好标厅门。
四、巡标纪律要求
1.巡标人员要确保到岗到位,明确责任,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巡标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2.监标室设置巡标专席,评标期间应确保巡标专席有巡标人员维护评标区正常秩序,全程见证交易过程,处理特殊、紧急情况。
3.平台维护技术人员应确保做好开、评标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五、其他
1巡标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见证服务管理能力,全力做好交易现场巡标工作。
2.巡标人员按照《巡标值班表》排班情况,轮流负责交易现场巡标工作。
3.中心组织对巡标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巡标工作质量。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